2012年單證員考試輔導:商業發票知識(2)
來源:幫烤網發布時間:2012-01-16 10:15:49
2012年單證員考試輔導:商業發票知識(2)
例:信用證條款
SHIPMENT FROM:NANJING, CHINA
FOR TRANSPORTATION TO:NEW YORK,USA
DESCRIPTION OF GOODS AND/OR SERVICES:MEN‘S SHIRTS
PRICE TERMS:FOB
DOCUMENTS FRQUIRED:COMMERCIAL INVOICE IN 6 COPIES
發票上的價格條款后的港口應該是:NANJING, CHINA
單價和總值
單價和總值是發票的主要項目,必須準確計算,正確繕打,并認真復核,特別要注意小數點的位置是否正確,金額和數量的橫乘、豎加是否有矛盾。若信用證的金額是扣除傭金后的凈值,發票金額處應顯示總額減傭金。
凡“約”、“大概”、“大約”或類似的詞語,用于信用證金額時,應理解為有關金額可有不超過10%的增減幅度。
①“約”的容差范圍為10%增減
對信用證的金額、數量或單價,如果用了“約(About)”、“大約(Circa)”、“近似(Approximately)”等,可允許有不超過10%的增減幅度。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約”放在哪一項,就適用于哪一項,不能以此類推。例如,信用證中貨物的單價與數量條款中有“約”等詞語,但金額中沒有此類詞語,金額就不允許有上述幅度的增減。
②數量的容差范圍為5%增減
如果信用證沒有規定貨物數量有增減幅度,只要同時符合下述三個條件,對貨物數量的容差允許有5%的增減幅度。
條件一:信用證未規定數量不得增減;
條件二:支取金額不超過信用證金額;
條件三:貨物數量不是按包裝單位或個數計數的,而是長度(米、碼);體積(立方米);容量(升、加侖);重量(噸、磅)等。
當信用證規定的金額和數量允許“+/-5%”上下增減時,該信用證項下不同顏色、規格的貨物,分別可以滿足該增減幅度。但是如果其中有單獨一項貨物數量或金額超過規定,即使總金額和總數量在規定的范圍之內,亦是不允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