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單證員考試繕制與操作指導:運輸單據
來源:幫烤網發布時間:2012-01-16 08:36:06
2012單證員考試繕制與操作指導:運輸單據
運輸單據
運輸單據的類型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起運地、轉運地、目的地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裝運日期/出單日期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收貨人和被通知人須符合信用證的規定;
商品名稱可使用貨物的統稱。但不得與發票上貨物說明的寫法相抵觸;
運費預付或運費到付須正確表明;
正副本份數應符合信用證的要求;
運輸單據上不應有不良批注;
包裝件數須與其他單據相一致;
嘜頭須與其他單據相一致;
全套正本都須蓋妥承運人的印章及簽發日期章;
應加背書的運輸單據,須加背書。
5、其他單據如裝箱單、重量單、產地證書、商檢證書等,均須先與信用證的條款進行核對,再與其他有關單據核對,求得單、證一致,單、單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