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蘇省選調生招考公告
來源:發布時間:2012-01-06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7、進行面試。面試人選統一參加江蘇省公務員面試,面試成績現場公布。根據職位類別,經百分折算后,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5:5的比例綜合計分,再按照1:1.5的比例(招考人數為單數時,按四舍五入計算),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人選。
8、人選公示。高校黨委組織部(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對本校考察人選通過學校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人選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入黨時間、擔任職務及時間、表彰獎勵等情況。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天。
9、組織考察。省委組織部組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進行考察,主要了解人選在校期間的學習成績、德才表現,以及任職、獎懲等情況。考察人選在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10、確定擬錄用人選。根據《江蘇省錄用選調生量化考評辦法》,經百分折算后,按照5:2:1:1:1的比例對筆試、面試、考察、任職、獎勵情況進行綜合計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用人選。
11、組織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規定,組織擬錄用人選體檢,體檢不合格的進行一次性遞補。
12、確定錄用。體檢合格的人選,報省委組織部部務會研究確定錄用,錄用人選名單在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網站公布。
13、辦理錄用派遣手續。錄用人選確定后,發錄用派遣通知到各有關高校。省委組織部與錄用人選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教育主管部門辦理高校畢業生派遣手續。各有關高校及時將其檔案轉遞到派遣地的市委組織部,并注明選調生檔案。錄用人選畢業時未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錄用關系自動解除。
14、分配去向。選調生在所報考省轄市范圍內統一調配,一般分配到鄉鎮、街道工作,法律類專業可安排到基層法院、檢察院。
15、依法登記。選調生錄用后進行集中培訓,并按照公務員法有關規定進行公務員登記。
四、工作紀律
各有關高校要堅持條件,嚴格程序,認真配合做好人選把關、組織考察等工作。參加選調的畢業生,要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供任職和獲獎證明材料。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選調資格,并嚴格追究紀律責任。
五、材料要求
請有意報考的同學于2012年2月24日前,將《江蘇省選調生推薦人選名冊》(Excel格式,紙板,蓋章)交至北閣102辦公室,并將電子文檔發至pkuscc3@126.com.
面試結束后,入圍考察人選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江蘇省選調生推薦表》(一式三份),院系填寫現實表現和推薦意見,學校負責審定,在考察時提交考察組。
聯系電話:62760802
聯系人:梅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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