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麗江市財政局第二批公開選調公務員公告
來源:麗江人事考試網發布時間:2012-01-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麗辦發〔2010〕13號)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麗江市財政局決定在全市范圍內公開選調公務員7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自愿報名、組織推薦、考試考察、擇優選調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選調范圍、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選調7名公務員。選調崗位詳見《麗江市財政局公開選調公務員計劃表》。
三、選調資格和條件
(一)參加麗江市財政局公務員選調的,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麗江市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堅定,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擁護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服務意識、紀律意識、創新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政治素質好,公道正派,堅持原則,謙虛謹慎,勤奮敬業,甘于奉獻,保守秘密,清正廉潔;
3、具有較強的工作事業心,具備勝任本職工作所需的政策理論水平、實踐經驗、專業文化知識、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工作能力、調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運用計算機處理文字材料;
4、具有恪盡職守、樂于奉獻的敬業精神,認真負責、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嚴守紀律、公道正派、清正廉潔的高尚品質;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以及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年度考核有不稱職或基本稱職的;
4、其它不宜辦理選調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自薦等形式進行公開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
麗江市財政局人事教育科(0888-5161155,市財政局三樓)
報名起止時間:2012年1月29日—2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報名所需證件材料:
①《市直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②報考人員需交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和復印件各1份,公務員登記表(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復印件需注明“與原件相符合”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③本人小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2張(請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4、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須保證提供的證件材料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選調考試資格。
②報名期間,報名信息、計劃調整、考試成績、體檢考察人選、擬選調人員公示等相關事宜將及時在麗江人事人才網站上公布,請考生注意查閱,并保證所提供的聯系電話暢通,若因報考人員不及時上網查閱或聯系電話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