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通知書、托收指示書和托收面函
來源:發布時間:2008-08-28 08:53:42
托收通知書[Collection Advice) 又稱托收委托書、托收面函。托收銀行根據出口人指示,向代收銀行發出要求代收貨款的通知書。托收銀行在接受出口人委托代收貨款后,應根據出口人托收申請書的指示,向其代理銀行(代收行)發出托收通知書,連同匯票及商業單據一并寄交代收行,要求其按照通知書的指示規定向進口人代收貨款。托收通知書中的委辦指示與出口人托收申請書中的委辦指示的內容,由于托收的物的對象的不同(光票、跟單匯票或其他憑證)而有所不同。但在其他方面則是一樣的,例如遭到拒付時,應該如何處理,是撤銷托收,還是作成拒絕證書并通知委托人;收款后應如何通知,是用電報還是用航郵通知;是否允許付款人分期付款或提前付款(在遠期匯票場合下)及回扣利息;付款人過期不付款應否收取追加利息;托收費用應由哪一方負擔等。
托收指示書[Collection Order] 又稱托收申請書。見“托收申請書”。
托收委托書(Collection Advice) 又稱托收申請書、托收通知書、托收面函。見“托收申請書”
托收面函[Collection Cover Letter) 又稱托收申請書、托收通知單、托收委托書。見“托收通知書”。
托收回執[Collection Receipt) 又稱托收收據。托收銀行同意接受托收后給委托人出具的收據。在國際托收業務中,委托人往往把這種回執作為托收票款的證明,憑以向托收銀行或其他方面請求給予抵押借款。委托人能否借到款或者能夠借到多少,這就要看托收票據或憑證的具體情況和委托人的資信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