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運人”指任何人在運輸合同中,承諾通過鐵路、公路、空運、海運、內河運輸或上述運輸的聯合方式履行運輸或由他人履行運輸。 如果還使用接運的承運人將貨物運至約定目的地,則風險自貨物交給第一承運人時轉移。 CIP術語要求賣方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該術語可適用于各種運輸方式,包括多式聯運。 A賣方義務 B買方義務 A1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的貨物 賣方必須提供符合銷售合同規定的貨物和商業發票或有同等作用的電子訊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定的其他任何憑證。 B1支付價款 買方必須按照銷售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育路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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