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單證員考試案例分析:出口合同的簽訂六
來源:中華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12-29 11:26:40
中國A公司從德國B公司進口一套大型生產設備,分三批交貨。第一批交付的貨物符合合同的要求,第二批交付的貨物為該設備的主要部件,其型號、性能與合同不符,無法安裝投產。A公司因此提出撤銷整個合同,而B公司提出異議。請依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有關規定分析哪方有理?為什么?
[案例分析]
結論:A、公司有理。
理由:
(1)根據《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規定,在賣方分批交貨時。如果合同項下的各批貨物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不能將其中的任何一批貨物單獨用于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所設想的目的,則買方可以同時宣告合同對已經交付或今后將交付的各批貨物均為無效,即可以宣告撤銷整個合同。
(2)本案分批交貨的大型生產設備各部件之間是互相依存的,在德國B公司所交第二批貨物不符合同規定時,中國A公司有權根據公約規定撤銷整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