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知識輔導:小規模納稅人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2-28 09:52:17
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單證員考試教材相關課程,全面的了解單證員考試的相關重點,小編特編輯匯總了2012年單證員考試輔導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與知識輔導:小規模納稅人
定義
小規模納稅人是指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并且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增值稅納稅人。所稱會計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對小規模納稅人的界定如下:
(一)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以及以從事貨物生產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為主,并兼營貨物批發或者零售的納稅人,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應稅銷售額)在50萬元以下(2009年以后,含50萬……2009年以前為100萬)。
(二)除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以外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80萬元以下的(2009年以前為180萬,2009年以后為80萬)。
視同小規模納稅人
年應稅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其他個人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可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目前主要有兩種征收方式:一是查賬征收,另一種是核定征收。兩種征收方式的征收率一樣,區別在于前者需要建賬,按實際發生的經營銷售額自行申報,后者是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經營情況核定定額,定期按照定額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
應納稅計算方法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實行簡單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按照銷售額(不含稅)和規定的6%和4%計算應納稅額(現在為3%不區分工業商業),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可按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即把含稅銷售額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
(一)出口企業購進小規模納稅人貨物出口退稅規定
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并持普通發票的貨物后,不論是內銷或出口均不得抵扣或退稅。但考慮到我國有許多傳統出口貨物屬小批量、多品種,特別是一些手工業品,簡單加工產品,不適于大規模批量生產,為了更好的滿足國際市場的需要,保護我國傳統出口貨物的生產和發展,特準下列12類貨物予以退稅。具體品名如下:
抽紗、工藝品、香料油、山貨、草柳竹藤制品、魚網魚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板皮、紙制品。
這特準予以退稅的12類貨物范圍,暫按國家稅務總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編發的《對外貿易出口業務統一商品目錄與退稅率對照表》中的貨物范圍掌握。
對出口企業購進小規模納稅人特準退稅的12類貨物出口,提供的普通發票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規定》的有關使用規定,否則不予辦理退稅。
若出口企業從小規模納稅人購進貨物并持稅務部門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按有關規定辦理退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托出口貨物的免稅規定
小規模納稅人自營和委托出口的貨物,一律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其進項稅額不予抵扣或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