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緩解我市部分事業單位人員緊缺狀況,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經中共南康市委、南康市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依據《江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贛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考試選拔優秀人才,進一步加強我市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才隊伍結構,促進我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做好這次公開招聘工作,成立南康市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組長:楊曉斌中共南康市委常委、南康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傅小新中共南康市委常委、中共南康市委組織部部長
成員:蘭希高南康市政府黨組成員、中共南康市紀委副書記、南康市監察局局長
劉連生南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劉錫敏中共南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劉詩海南康市編委辦主任
羅華蘭南康市財政局局長
賴小明南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劉連生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賴小明、邱涌泉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承辦公開招聘日常工作,辦公室工作人員從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編委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抽調。
三、招聘名額
本次面向全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招聘崗位及學歷、專業等要求見《南康市2011年面向全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
四、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所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不含應屆在校生);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5、心理和身體健康;
6、具有江西省范圍內戶籍(截止2011年12月31日)。
(二)報考南康市接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特定條件:
1.年齡在25周歲以下,即198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原則上大專及以上學歷。文藝、酒店管理、旅游、醫護、幼師專業可放寬至中專學歷;
3.男性身高1.73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
4.綜合素質高,形象氣質佳,協調能力強,性格開朗大方,有一定才華。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3、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贛南日報、贛州電視臺、南康市人民政府網、南康電視臺發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為2011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從2012年1月4日至1月7日止 。
2、報名方法: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電話、信函和網上等方法報名。一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地點:中共南康市委黨校一棟辦公樓一樓干部培訓中心辦公室(蓉江西路34號)。
4、報名須帶材料:
(1)《南康市2011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份(可在網上自行下載填寫,也可現場領表填寫);
(2)畢業證、報到證原件和復印件;
(3)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張;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在職人員(含“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等)報考須單位及所在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5、報名費: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享受城鎮、農村低保戶子女免收考務費)。
(三)資格審查
南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
(四)發放準考證
在報名點為考生發放準考證。領取準考證時間為2012年1月13日至14日。
(五)考試(招聘接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考試方案另行制定,見附件3)
1、考試方法和開考條件: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開考條件為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這一比例的,將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的崗位的考生允許報考其他崗位(應符合改考崗位的資格條件)。
2、筆試
(1)筆試方法:筆試采用閉卷答題方式進行。
(2)筆試內容、分數
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法律法規基礎知識、行政管理知識和時事政治等。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60%。筆試成績將在南康市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3)筆試時間:2012年1月15日上午9︰00-11︰00 。
(4)筆試地點:南康市實驗小學(如有變化,以準考證所定地點為準)。
3、加分:凡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報考,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并按規定計算總成績。
4、面試
筆試結束后,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遇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應變能力、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分數當場向考生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考試(含筆試、面試)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
(六)體檢(招聘接待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體檢對象的確定,見附件3)
(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由總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進入體檢的末位考生總成績相同,則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由南康市招錄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確定。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進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缺額,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核對象。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考核小組對考核對象進行考核。考核內容為考核對象是否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現實表現如何、有無違法違紀和違反計劃生育行為、是否參加“法輪功”邪教組織等。
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擇崗
考核合格人員進入擇崗。對招聘的崗位有2個及以上招聘單位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選擇招聘單位,總成績相同者,抽簽決定先后順序。
(九)聘用
擇崗結束后,由南康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規定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康市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有異議者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南康市人民政府批準確定正式聘用人員。由南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南康市編委辦辦理上編手續。
新招聘人員見習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服務期限不少于3年。招聘人員在聘用期間,按事業單位相關規定進行考核管理,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等待遇。新招聘人員人事關系及檔案由南康市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實行人事代理,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
六、其它事項
1、公開招聘工作在南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遵循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認真組織,妥善安排、有序進行,嚴禁任何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現象發生。否則,對相關人員按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2、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南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南康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1年12月24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