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廣東公務員考試將考法律知識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近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印發的《廣東省法治政府建設“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提出對行政權力運行進行規范,加快法治政府建設進程;《規劃》還對“適當增加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相關科目中的比重”、“實行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政府預決算重點支出逐步細化到‘項’級科目”等細節內容作了詳細規劃。
公務員錄用將考法律知識
在領導干部的選拔任用上,《規劃》要求逐步推行領導干部任用前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制度,對擬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干部,要考察其掌握相關法律知識和依法行政的情況,并把考察結果作為選用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而那些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依法行政能力強的優秀干部也將得到重視培養和提拔使用。
近年來,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科目中亮相越來越頻繁。接下來,全省將建立公務員錄用法律知識測試制度。除了適當增加法律知識在公務員錄用考試相關科目中的比重外,對擬從事行政執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員還要組織專門的法律知識考試,并把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醫院學校公交企業預決算將公開
近年來,公眾對“三公”經費、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的呼聲越來越高。根據《規劃》,全省將加大政務公開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制,同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社會評議、年度報告、監督檢查、責任追究等制度,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評議、考核、檢查。
值得期待的是,《規劃》提出要拓寬政務公開領域,逐步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政府預決算重點支出逐步細化到“項”級科目,“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有序推進,而醫院、學校、公交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也是進一步公開的對象。
而為了確保行政權力運行能夠得到有效監督制約,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除了要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司法機關、社會輿論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外,每年要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本地區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各級政府部門每年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推進依法行政的情況,同時健全以行政首長為重點的行政問責制度。
建聯動機制化解社會矛盾
在社會矛盾化解方面,《規劃》提出,要完善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行政聽證、民意征集等制度,規范信訪行為,著力引導人民群眾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達利益訴求,并且加強政府網站政民互動平臺建設,建立健全民意表達及反饋機制,及時受理、依法處理社會公眾的舉報和申訴。
《規劃》提出,建立聯動機制,將有利于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合力,既要完善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結合的大調解聯動機制,也要加強行政機關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作,建立健全信訪、人民調解、勞動仲裁、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相銜接的工作機制。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