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江西公務員報考條件:不得限制無關職位要求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江西省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即將啟動,目前各地正在申報具體錄用計劃。
江西省規定,招錄單位在設置招考條件時,不得設置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其中規定,在學歷條件設置上,一般應設置大專以上學歷,如職位有特殊要求,需設置中專(高中)學歷的,需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同時,招錄單位不得對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加以限制。對于專業限制,無特殊專業要求的職位,一般設置“專業不限”或專業大類;專業性較強的職位,確需設置小專業條件的,招錄機關應說明理由并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鄉鎮職位和綜合管理類的職位不設置小專業條件。
在招錄公安特警要求上,職位報考年齡不得超25周歲,設區市及以下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年齡條件一般為30周歲以下,法醫職位一般為35周歲以下。人民警察職位應按一定的性別比例分設職位,其中女性可報考職位比例不少于15%。其中還規定,從2012年起,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均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各地各部門要拿出考錄計劃的10%~15%,定向招錄我省選聘或招募的服務基層項目期滿人員,此類職位須在“備注”中注明“限本省統一招募且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農村特崗教師報考”,條件統一設置為“專業不限、大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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