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選聘大學生村官考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2-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促進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基層鍛煉培養,增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活力,根據中央組織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組通字〔2009〕21號)、《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0〕32號)和省委組織部等部門印發的《福建省選聘大學生村官管理暫行辦法》(閩委組通〔2011〕9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省2012年進行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量及分布
全省計劃選聘大學生村官1600名,其中:福州市280名,廈門市65名,漳州市180名,泉州市210名,莆田市120名,三明市175名,南平市190名,龍巖市160名,寧德市190名,平潭綜合實驗區30名。
二、選聘對象及條件
選聘對象為30周歲以下(1981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本省生源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本科生須在2012年8月1日前取得學士學位,研究生須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或符合報考選調生條件愿意兼報大學生村官的人選。參與大學生村官選聘的畢業生,必須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或按規定免于考試錄取的。對報名參加選聘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中共黨員、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優秀學生,以及碩士研究生和已進入選調生考核范圍的人選。
選聘的基本條件是:(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分配,踏實肯干,志愿到農村基層工作;(2)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3)學習態度端正,學業成績良好;(4)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各地有關選聘的其他條件(指適當兼顧區域特點、專業要求等),詳見隨附的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選聘工作簡章。
三、選聘方法及程序
采取省、市聯動運作的開放式選聘方法,省里主要負責總體謀劃部署、發布公告和統籌筆試命題、運作協調、檢查指導、人選審批等宏觀管理工作;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具體負責制定選聘簡章、承接報名資格審查和實施考試、考察、公示、體檢、提出擬聘用建議人選,以及對聘用人員調配、培訓等工作。
選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統一筆試、深入考察、聘前公示、組織體檢、決定聘用等程序,有計劃、按步驟、分階段進行。
(一)發布公告及簡章
省委組織部等部門于2011年11月20日,在福建人才聯合網(網址:www.fjrclh.com)上統一發布本省2012年選聘大學生村官公告,并隨附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選聘簡章。
(二)個人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從2011年11月20日8:00起至12月10日24:00止。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者須在規定期限內登錄福建人才聯合網首頁“福建省2012年大學生村官報名系統”,仔細閱讀選聘公告、簡章,符合條件的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登錄后臺,按有關要求填寫申請表,其中對填報志愿的選擇應為生源所在地的縣(市、區),并表明是否愿意在本設區市范圍內的縣際之間進行調劑;還要在表中相應位置上傳1張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表格填寫后,應及時網絡提交。
省外高等院校考生由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進行資格初審、省內高等院校考生由有關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進行資格初審;所有考生經過資格初審后,下載打印申請表(一式三份)報送所在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各有關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在校對核準簽署意見及蓋章后,將該表(一式兩份)寄送各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辦公室,省內高等院校應在統一收表后寄送,省外高等院校應先將表格及時傳真,而后再寄送原件。
各設區市委組織部有關干部科(處)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辦公室黨群處從福建人才聯合網特設窗口登錄管理后臺,將報名者網上提交和有關高等院校寄來的申請表逐人逐項進行認真審核,匯總研究提出參加筆試的建議人選名單。
省委組織部對各地報來的人選名單進行復核,核準后協調各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相關部門在福建人才聯合網上通報參加考試人選名單和通知考生參加筆試事宜。
報名時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使用二代身份證參加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2)填表報名時不得更改表格樣式,打印申請表須使用A4型復印(打印)紙,并保持紙面整潔。(3)報名者必須對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如發現填報資料不實或不符合條件的情況,取消其選聘資格。(4)通過資格審查后,報名者須在2012年1月3日前上網繳納報名費80元,繳費后方可打印準考證,參與統一考試。報名者中如屬農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對象,個人可提出書面申請,經高等院校有關部門審核(高等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簽署意見并蓋章),將在參加筆試時予以退還報名費。
(三)組織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指定復習教材;筆試時間為2012年1月15日下午2:00—3:30;筆試采取由省里統一命題、統一時間,各設區市分設考場(平潭綜合實驗區報考人員掛靠在福州市參加筆試)的辦法進行。筆試按有關規定要求組織實施,對發現有違紀問題的將嚴肅處理。考試結束后,試卷收回省里統一進行評卷。
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進行繳費確認的考生,屬省內院校的由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集中下載打印準考證后,核準加蓋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印章后向考生發放;屬省外院校的須于2011年12月25日至2012年1月3日登錄福建人才聯合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報送所在院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工作處核準蓋章。打印準考證須使用A4型復印(打印)紙,并保持紙面整潔。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和學生證按時到各設區市指定考場參加考試。為確保考試順利進行,考生應在考試當日上午預先熟悉考場。
各設區市要精心組織好考試,確保考場秩序井然,嚴肅考場紀律,對發現有違紀行為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參加考試的對象屬農村特困或城市低保的,在筆試后憑所在院校有關部考門出具的證明函件,前往主考室辦理退還報名費有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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