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雙版納州民族宗教事務局公選人員公告
來源: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 發布時間:2011-11-2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工作需要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試行辦法》的規定,報經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西雙版納州民宗局決定面向全州公開選調公務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崗位及人數
西雙版納州民宗局公開選調人數2名:
1.經濟項目科工作人員1名;
2.政策法規和監督檢查科工作人員1名。
二、公開選調的范圍
全州州、縣市區、鄉鎮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下同)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
三、公開選調對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除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外,還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和資格:
(一)政治素質良好,品德端正,勤奮敬業,熱愛民族宗教事務;
(二)了解黨和國家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規,有較強文字綜合、語言表達能力,熟悉計算機應用和操作;
(三)在機關工作滿5年以上的公務員,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六)報經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年齡可適當放寬;
(七)少數民族;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公開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的;
3.其它不宜辦理調任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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