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務員考試考前準備須知:心理調節篇
來源:華圖教育發布時間:2011-11-1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考試是對自己努力付出的一次檢驗,要人生把握方向,切不可為“過關”鋌而走險。“考分計零,五年內不得再報考,同時還將留下案底”,這對考生的公考之路可以說是毀滅性的。
往期回顧: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錄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有561名報考人員違紀。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給300名報考者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給予152名報考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給予109名報考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從國家公務員局獲悉:據最新統計,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錄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有561名報考人員違紀,與2009年度相比明顯減少。
2010年度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共招考1.5萬個職位,確認報考人數達104萬多人,閱卷工作已于2009年12月15日順利結束。經閱卷工作領導小組反復核實,此次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共有561名報考人員違紀。
統計數據對比顯示,2009年度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有635例,2010年度僅有152例,特別是在考試人數增加了三成多的情況下,此類作弊比例下降了76%。從利用無線電作弊查處案件看,2009年度有34起、涉案人員59人,2010年僅有3起、涉案人員為5人,查處案件和涉案人員比例均有大幅下降。
本次公共科目筆試考生違紀種類主要有:違反考場規則、使用無線耳機手機等高科技設備傳送考試信息、使用假身份證參加考試、替考、答題信息雷同等。與2009年度相比,今年傳統形式的違紀違規行為有413起,發生比例為萬分之四點四四,沒有明顯變化;但高科技作弊行為得到有效遏制。今年,有關部門現場抓獲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違紀行為12起,而去年為38起。
從違紀人員身份構成看,違紀發生比例從高到低依次為:成人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為0.14%,其他人員0.08%,待業人員和留學歸國人員均為0.0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人員均為0.05%。
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負責人指出,隨著《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施行,各類典型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都已能夠有法可依。
該負責人強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公安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突出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及互聯網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的作弊行為,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據了解,有關部門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開發出雷同試卷甄別系統,嚴厲打擊串通作弊或有組織作弊行為,這套機制對社會上的不法之徒形成了強大的威懾。同時,根據近年來在中央機關招考和各地招考中的各類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情況,建立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信息庫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依據違紀違規處理辦法和有關考務規定,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給300名報考者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給予152名報考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給予109名報考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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