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內蒙古公務員報名注意事項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什么條件可以報考內蒙古公務員考試?
報考條件
(一)報考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1月1日至1993年11月1日期間出生);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報考警察職位的,還應符合人民警察招錄條件。
(二)報考自治區和盟市本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旗縣以下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類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畢業后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到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屬于社會實踐,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報考定向招錄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求報考者必須是截止2011年11月1日參加六項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人員。凡是到2011年11月1日服務期滿超出3年或被正式錄用到機關、聘用到事業單位(列入行政或事業編制)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定向招錄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只能報考其他職位。
2.什么是內蒙古戶籍?
(1)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或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區外普通高等院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生;
(2)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或內蒙古各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內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區外生源的畢業生。
3.什么是六項服務基層項目?
六項服務基層項目是指: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以及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
4.內蒙古公務員考試招考范圍
(一)具有內蒙古自治區常住戶口的人員;
(二)不具有內蒙古自治區常住戶口、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1.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
2.在內蒙古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3.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或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區外普通高等院校內蒙古生源的畢業生;
4.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原就讀學校或內蒙古各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內蒙古各普通高等院校區外生源的畢業生。
5.基層服務截止日期是什么時候?
要求為2011年11月1日之前
報考定向招錄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求報考者必須是截止2011年11月1日參加六項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人員。凡是到2011年11月1日服務期滿超出3年或被正式錄用到機關、聘用到事業單位(列入行政或事業編制)的人員,不能再報考定向招錄六項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職位,只能報考其他職位。
6.什么是基層工作經驗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旗縣以下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各類事業單位,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