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州事位單位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來源:發布時間:2011-10-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6日,福州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發出《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我市事業單位全面實施公開招聘制度。
杜絕“因人設崗”
《通知》規定,我市財政核撥和財政撥補事業單位,在編制內補充工作人員,除特殊規定可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員外,一律實行公開招聘;經費自給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從明年開始,補充人員逐步實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我市實行招聘方案核準制度。事業單位要在核準的崗位比例范圍內,根據崗位空缺情況制訂招聘方案。其中,專業性較強的部門需要自行組織公開招聘的,招聘方案須經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核準并授權后方可進行。
招聘方案應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招聘范圍、招聘條件、招聘程序等內容。設置招聘條件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適合崗位要求和實際需要,不得設置與履行崗位職責無關或帶有歧視性的條件,堅決杜絕“因人設崗”和“量身定做”。 專業條件不得作過多過細限定,一般要設置多個相關專業。
面試考官持證上崗
筆試試卷原則上由設區市以上考試中心提供。經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專業性較強的部門也可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命題,但同級組織人事及紀檢監察部門必須介入。
各縣(市)區、市直各單位應選派責任心、紀律性強的專家或業務骨干參加省、設區市組織的面試考官培訓,并建立本地本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考官庫。2012年開始全面實行面試考官持證上崗。每組面試考官應不少于7人,其中招聘單位考官(含主考官)不超過1人,其余考官應從持有考官證的考官庫中隨機抽取。專業性較強的部門的面試考官選取,可從本部門或上級業務部門中持有考官證的專家或業務骨干中隨機抽取。
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從2012年開始,所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考場均實行全程錄音、錄像。對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的,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可視情況責令糾正或者宣布無效;對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按干部管理權限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應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通知》還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高層次緊缺人才
可考核錄用
公開招聘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法,擇優聘用。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碩士及以上學位研究生、基層一線(主要為山區縣、鄉鎮)緊缺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經設區市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后,可采取直接考核聘用的方式。
市、縣(市)區應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設置部分專門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志愿服務西部”(含研究生支教團)“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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