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單證員考試基礎理論知識預習輔導資料(9)
來源:中大網校發布時間:2011-10-27 11:4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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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特種貨物運輸操作實務(1)
基本要求:
1、掌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實務,道路冷藏運輸操作實務
2、熟悉道路大件運輸操作實務
第一節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實務
根據汽車運輸規則,特種貨物包括危險貨物、長大笨重貨物、貴重貨物、鮮活貨物、輕泡貨物及個人搬家物品等。
一、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概述
1.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概念與特點
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是指使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過道路運輸危險貨物的作業全過程。
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特性,在運輸、裝卸和儲存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毀損和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
危險貨物包括以下四部分物品:
(1)列入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品名表》(GB12268)中的危險貨物;
(2)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會同國務院公安、環境保護、衛生、質檢、交通部門確定并公布的未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險化學品;
(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匯總公布《危險化學品名錄》、《劇毒化學品目錄》;
(4)符合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專家委員會《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危險貨物特性的貨物。
根據2005年8月1日起施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我國對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實行更為嚴格的準入與管理制度,比如,實行《從業人員資格證》和培訓制度、強化對專業車輛與設備的管理、實施強制保險和車輛安裝GPS等。
2.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法規體系
國際范圍:《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和《國際公路運輸危險貨物協議》
我國:以《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為主,《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公路水路危險貨物運輸包裝基本要求和性能試驗》等為配套。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中承托雙方的責任
(一)托運人與收貨人的責任
1.托運人關于貨物的責任
(4)危險貨物的空包裝容器,如果是已裝過貨物的,則按原裝過的危險貨物的條件托運,但空包裝容器外表面不得沾有危險貨物。如果是未使用過的新的空容器,或雖裝過危險貨物但已經經過徹底清洗并被確認是消除危險狀態的空容器可以不按危險貨物托運。
(6)托運人托運集裝箱或組合包裝的貨物,如果集裝箱內或組合包裝內有不同品名的貨物,托運人要確認這些貨物的性質不會相互抵觸而發生化學反應。
(8)托運人如果瞞報錯報貨物的性質,報錯了危險貨物的分類分級,或把危險貨物按普通貨物托運,或在普通貨物里夾帶危險貨物,如果造成損失,應由托運人負全部法律責任;如果未造成損失,則按合同或法規的規定處理。
2.托運人關于包裝的責任
(2)托運人必須對提交的貨物包裝負全部責任。
(4)貨物交付運輸后,在啟運前發現包裝破損撒漏的,如不能證明是承運人的過錯造成的,托運人有責任改換或修理包裝;如果能證明是承運人的過錯造成的,也應由托運人負責改換或修理包裝,而由承運人賠償托運人由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改換或修理后的包裝必須符合《危規》的要求。
3.托運人關于包裝標記的責任
(1)托運人交運的貨物包裝外表必須有《危規》中所規定的各種包裝標記。
(4)集裝箱和組合包裝的外表必須有箱內所有危險貨物的危險性能標記,同時,箱內所有單件包裝的外表都必須有本單件包裝所裝的危險貨物的危險性能標記。
(二)承運人的責任
1.托運受理時的責任
承運人在受理危險貨物時,應對照《危規》的各項規定進行詳盡而嚴格的審核,審核順序為:托運單的審核——證明文件檢查——危險貨物確認——包裝檢查——危險標志檢查等。
一般而言,承運人不可能也沒必要對包裝內物品的性能、成分進行審核。在包裝完好無損、火漆封志或鉛封完整的情況下,承運人不對包裝內物品負責。因此,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包裝(包括封口)的完好情況予以必要的審查,并無義務檢查包裝內的物品,這在大批量運輸時更是如此。當然,這并不妨礙承運人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托運人啟封開箱檢查。此外,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包裝破損,承運人應要求托運人進行調換包裝或修理加固。
2. 倉儲保管及裝卸、堆樁時的責任
3. 貨物運送和運達交付時的責任
三、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流程
1.托運人辦理托運
2.承運人受理托運
3.承運人制訂運輸計劃
4.車輛運行與裝卸作業
5.交接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