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務員考試《常識判斷》高頻考點(5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10-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即將拉開帷幕,為了配合考生的復習,專家集中匯總了部分熱點難點知識,以詞條的方式羅列出來,考生以此為出發點,以點帶面,備考效果會更好。
附加刑
1. 罰金。罰金指強制犯罪分子或者犯罪單位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一種刑罰。
2. 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指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一種刑罰。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3. 沒收財產。沒收財產指將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分或全部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的一種刑罰。
4. 驅逐出境。驅逐出境是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邊)境的刑罰方法。這種方法僅適用于犯罪的外國人,故是一種特殊的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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