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價師考試案例分析考試要點19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28
其它項目清單
其他項目清單是指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所包含的內容以外,因招標人的特殊要求而發生的與擬建工程有關的其他費用項目和相應數量的清單。 其他項目清單宜按照表 的格式編制,出現未包含在表格中內容的項目,可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補充。
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

注:材料暫估價進入清單項目綜合單價,此處不匯總。

規費、稅金項目清單
規費項目清單可以根據實際調整和補充,但是不得參與競爭。
稅金項目清單應包括以下內容: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出現未包含在上述規范中的項目,應根據稅務部門的規定列項。
規費、稅金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注:根據建設部、財政部發布的《建筑安裝工程費用組成》(建標【2003】206號)的規定,“計算基礎”可為“直接費”、“人工費”或“人工費+機械費”。
注意:有關清單規范內容將在“招投標,合同和索賠等章節里面繼續講解”
本節有四個附件:1、《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
2、《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范》
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之計算規則(土建、裝飾)
4、平法標注鋼筋示例
工程術語
2.0.1 工程量清單
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項目和稅金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等的明細清單。
2.0.2 項目編碼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名稱的數字標識。
2.0.3 項目特征
構成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措施項目自身價值的本質特征
2.0.4 綜合單價
完成一個規定計量單位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項目或措施清單項目所需的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和企業管理費與利潤,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費用。
2.0.5 措施項目
為完成工程項目施工,發生于該工程施工準備和施工過程中的技術、生活、安全、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非工程實體項目。
2.0.6 暫列金額
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暫定并包括在合同價款中的一筆款項。用于施工合同簽訂時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所需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合同約定調整因素出現時的工程價款調整以及發生的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的費用。
2.0.7 暫估價
招標人在工程量清單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的材料的單價以及專業工程的金額。
2.0.8 計日工
在施工過程中,完成發包人提出的施工圖紙以外的零星項目或工作,按合同中約定的綜合單價計價。
2.0.9 總承包服務費
總承包人為配合協調發包人進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購的設備、材料等進行管理、服務以及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2.0.10 索賠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非己方的過錯而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損失,向對方提出補償的要求。
2.0.11 現場簽證
發包人現場代表與承包人現場代表就施工過程中涉及的責任事件所作的簽證證明。
2.0.12 企業定額
施工企業根據本企業的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而編制的人工、材料和施工機械臺班等的消耗標準。
2.0.13 規費
根據省級政府或省級有關權力部門規定必須繳納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的費用。
2.0.14 稅金
國家稅法規定的應計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內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以及教育費附加等。
2.0.15 發包人
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0.16 承包人
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2.0.17 造價工程師
取得《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在一個單位注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2.0.18 造價員
取得《全國建設工程造價員資格證書》,在一個單位注冊從事建設工程造價活動的專業人員。
2.0.19 工程造價咨詢人
取得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接受委托從事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活動的企業。
2.0.20 招標控制價
招標人根據國家或省級、行業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計價依據和辦法,按設計施工圖紙計算的,對招標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價。
2.0.21 投標價
投標人投標時報出的工程造價。
2.0.22 合同價
發、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
2.0.23 竣工結算價
發、承包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按照合同約定的最終工程造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