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價師理論與法規輔導:招標資格審查1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28
資格審查可以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資格預審是指在投標前對潛在投標人進行的資質條件、業績、信譽、技術、資金等多方面情況進行資格審查,而資格后審是指在開標后對投標人進行的資格審查。采取資格預審的,招標人應當在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資格預審的條件、標準和方法;采取資格后審的,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對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條件、標準和方法。招標人不得改變載明的資格條件或者以沒有載明的資格條件對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進行資格審查。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外,進行資格預審的,一般不再進行資格后審。資格預審和后審的內容與標準是相同的,此處主要介紹資格預審。
資格預審的程序是:
1.發出資格預審文件
發出資格預審公告后,招標人向申請參加資格預審的申請人出售資格審查文件。
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主要包括:資格預審公告、申請人須知、資格審查辦法、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格式、項目建設概況等內容,同時還包括關于資格預審文件澄清和修改的說明。
2.投標人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資格預審申請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3)聯合體協議書(如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
(4)申請人基本情況表;
(5)近年財務狀況表;
(6)近年完成的類似項目情況表;
(7)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項目情況表;
(8)近年發生的訴訟及仲裁情況;
(9)其他材料。
3.對投標申請人的審查和評定
招標人組建的資格審查委員會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標準和方法,對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潛在投標人資格進行審查。
(1)投標申請人人應當符合的條件。資格預審的內容包括基本資格審查和專業資格審查兩部分。基本資格審查是指對申請人合法地位和信譽等進行的審查,專業資格審查是對已經具備基本資格的申請人履行擬定招標采購項目能力的審查,具體的說,投標申請人應當復合下列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專業、技術資格和能力,資金、設備和其他物質設施狀況,管理能力,經驗、信譽和相應的從業人員;
3)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