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造價師考試《理論與法規》知識點7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9-20
7.索賠費用內容包括: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保函手續費;貸款利息;保險費;管理費;利潤;
8.費用索賠的計算方法有實際費用法、修正總費用法;
9.工期索賠中應注意的問題:劃清施工進度拖延的責任;被延誤的工作應是處于施工進度計劃關鍵線路上的施工內容;工期索賠計算主要有網絡圖分析和比例計算法兩種;
10.比例計算法:工期索賠值=額外增加的工程量的價格/原合同價*原合同總工期
11.共同延誤的判斷,應依據以下原則:首先判斷發生拖期的哪一種原因是最先發生的,即確定"初始延誤"者,它應對工期拖期負責;如果初始延誤者是發包人原因,則在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既可得到工期延長,又可得到經濟補償;如果初始延者是客觀原因,則在客觀因素發生影響的延誤期內,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延長,但很難得到費用補償;如果初始延誤者是承包人的原因,則在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誤期內,承包人可以得到工期補償,也不能得到費用補償;
12.索賠報告的內容:總論部分(序言;索賠事項概述;具體索賠要求;索賠報告編寫及審核人員名單);根據部分(索賠事件發生情況;已遞交索賠意向書;索賠事件的處理過程;索賠要求的合同根據;所附證據資料);計算部分(額外開支的人工費、材料費、管理費和所失利潤); 證據部分;根據財政部、建設部《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的規定,工程價款結算應按合同約定辦理,合同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發、承包雙方應依據下列規定與文件協商處理:國家有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或有關部門發布的工程造價計價標準、計價辦法等有關規定;建設項目的合同、補充協議、變更簽證和現場簽證,以及經發、承包人認可的其他有效文件;其他可依據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