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布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十二五”規劃
來源:山西新聞網-山西晚報發布時間:2011-08-27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先培訓
本報8月24日訊 (記者 王斌 實習生 郭旭)今日,省政府公布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十二五”規劃,將加強公務員培訓力度,做到“凡進必訓”,未參加初任培訓或培訓考試、考核不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不能任職定級。
我省將對公務員開展政治理論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科學文化素養等方面的培訓。計劃在五年內,對全體公務員至少輪訓一遍。鼓勵公務員參加有關學歷學位教育。我省將把培訓情況、學習成績作為公務員考核內容和任職、晉升的依據之一。
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大學本科畢業生、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五級;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主任科員,定為二十二級。其他新錄用的公務員:原具有公務員身份的,可參考其原任職務與級別,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新錄用公務員任職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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