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務員招考合適崗位將優先招收殘疾人
來源:廈門日報發布時間:2011-08-2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昨日,省政府已印發的《福建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提出,各地招錄公務員,合適崗位要優先招收殘疾人。同時,今后5年在教育、居住、交通方面也要照顧殘疾人。
《綱要》明確,各級政府要將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政府就業聯動公共服務項目和就業督導工作范圍。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帶頭安置殘疾人;將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納入各級文明單位考評指標。各地新招錄公務員根據招錄崗位設置需求,對于合適崗位,優先招收殘疾人大學生;事業單位經人事部門批準可單獨考錄殘疾人大學生。
“十二五”期間,我省將全面實施殘疾學生免費義務教育,對特殊教育學校所有在校學生及就讀于中等職業學校的殘疾學生實行免費教育,逐步實施殘疾學生高中階段免費教育,在本省普通高校就讀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符合條件的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家庭子女全部享受國家助學金。
作者:張小燕
我省還將制定落實殘疾人生活用水、電、氣費用,掛號費、診療費,市內公共交通費、泊車費,盲人、聾人手機短信、有線電視和寬帶費用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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