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單證員考試輔導:匯票的填制(2)
來源:單證員考試網發布時間:2011-08-16 15:10:11
二、信用證項下匯票的填寫
信用證結算方式下的匯票繕制,不僅要嚴格符合信用證的要求,還要符合匯票的規范制法。
①出票依據(DRAWN UNDER)
“出票依據”是表明匯票起源交易是允許的。一般內容有三項: 即開證行名稱、信用證號碼和開證日期。出票依據是說明開證行在一定的期限內對匯票的金額履行保證付款責任的法律根據,是信用證項下匯票不可缺少的重要內容之一。
②信用證號碼及開證日期(L/C NUMBER AND DATE)
此欄填寫信用證號碼及開證日期。注意此欄不能錯填成匯票的出票日期。
③利息(INTEREST)
此欄填寫合同或信用證規定的利息率。若沒有規定,此欄留空。
④號碼(NUMBER)
一般填寫商業發票的號碼。
⑤小寫金額(AMOUNT IN FIGURES)
一般填寫確切的金額數目。除非信用證另規定,匯票金額所使用的貨幣應與信用證和發票所使用的貨幣一致。在通常的情況下,匯票金額為發票金額的100%,但不得超過信用證規定的最高金額為限。如果信用證金額有“大約”等字樣,則有10%的增減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