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西政法干警考錄筆試時間:9月17-18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8-0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考錄工作按照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取等步驟實施。
筆試
1、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時間為9月17日,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考試范圍以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公務員公共科目考務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
2、教育入學考試。時間為9月18日,考試內容為: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歷史、地理、政治)的考試;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的考試;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Ⅰ(刑法學、民法學)、專業綜合Ⅱ(法理學、中國憲法學、中國法制史)的考試。應征入伍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教育考試的有關安排及辦理加分的手續見教育部門入學考試公告。
3、筆試合格線。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情況,分類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只有達到合格分數線者,方可按筆試成績排序進入面試。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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