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河池市公開推薦選拔處級領導干部簡章
來源:河池先鋒網發布時間:2011-08-0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為進一步擴大選人用人視野,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公開推薦空缺職位擬任人選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經市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推薦選拔處級領導干部。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推薦的職位及名額
面向全市公開推薦副處級空缺職位擬任人選9名:
1.共青團河池市委副書記1名(群團組織、行政單位編制)
2.河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經濟師1名(行政單位編制)
3.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總工程師1名(行政單位編制)
4.河池市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1名(行政單位編制)
5.河池市林業局總工程師1名(行政單位編制)
6.河池市水利局總工程師1名(行政單位編制)
7.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1名(行政單位編制)
8.河池市民航機場建設辦公室財務總監1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9.河池市民航機場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河池機場有限公司副總經理1名(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二、公開推薦人選的范圍及資格條件
面向全市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各人民團體、事業單位以及全市國有企業(含中直、區直駐河池單位)。上述單位符合條件的工作人員,均可作為推薦對象。
三、推薦對象的資格條件
推薦對象應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還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和職位的具體要求。
(一)資格條件
1.應為現任副處級干部(或相當副處級干部)或擔任正科級職務(或相當正科級職務)滿3年以上;
2.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語言表達和綜合分析能力;
3.共青團河池市委副書記職位年齡要求在30周歲以下;從國有企事業單位推薦到除團市委副書記外其他職位的,年齡要求在45周歲以下(已經是處級干部的除外)。
4.身體健康。
(二)職位具體要求
1.共青團河池市委副書記
①熱愛共青團工作,熟悉黨和國家有關共青團和青少年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②具有較好的政策理論水平;
③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④中共黨員。
2.河池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總經濟師
①熟悉經濟工作,有從事經濟規劃、經濟運行、經濟監管、投資融資、資本運作等工作經歷;
②經濟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③具有高級職稱。
3.河池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總工程師
①具有工業及相關行業專業知識、理論水平和管理經驗;
②具有理工科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③具有與工業相關的工程系列高級職稱。
4.河池市環境保護局總工程師
①具有從事環保及相關工作經歷;
②具有環保、化工、化學、礦冶等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③具有高級職稱。
5.河池市林業局總工程師
①具有從事林業工作經歷;
②具有林業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③具有林業高級職稱。
6.河池市水利局總工程師
①具有豐富的水利工程類設計、施工和防汛抗災實踐經驗,具備較強的解決工程技術問題的實際能力;
②具有水利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③具有高級職稱。
7.河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①具有從事規劃設計或管理工作經歷;
②具備良好的城市規劃技術水平或工程技術指導和審定能力,擅于處理、解決工程問題;
③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通過全國執業資格考試取得相應資格證的,學歷可放寬到大學專科文化程度);
④具有建筑、規劃系列高級職稱。
8.河池市民航機場建設辦公室財務總監
①具有基建項目財務管理工作經驗或熟悉投資審計工作;
②具有財會類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③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9.河池市民航機場建設辦公室副主任、河池機場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①具有投資或工程項目建設與管理工作經驗;
②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③具有中級以上職稱。
上述資格條件中,年齡和任職年限均含本數,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特別優秀的,年齡、學歷可適當放寬。
國有企業級別問題,采用“兩個比照”的辦法確定。一是按照企業的管理層次來比照。中央、自治區駐河池企業和市人民政府直管企業比照處級單位,其直屬、二層單位比照科級單位;縣級人民政府管理的直屬企業、市直屬機關(如市國資委)管理的直屬企業比照科級單位。二是按照企業的規模大小來比照。即根據國家統計局2003年5月22日發布的《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 (暫行)》規定的劃分標準和2009年底的統計數據,大型企業比照廳級單位,其直屬、二層單位比照處級單位,三層單位比照科級單位;中型企業比照處級單位,其直屬、二層單位比照科級單位;小型企業比照科級單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受理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適宜擔任黨政領導職務的情形。
四、公開推薦程序和時間安排
公開推薦選拔工作從2011年7月25日開始,至2011年8月下旬結束。
(一)發布簡章(2011年7月25日)
由河池市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競選辦)在河池日報、河池電視臺、河池網和河池先鋒網發布簡章,公布公開推薦職位、范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和選拔的時間、方法步驟。
(二)公開推薦(2011年7月25日-8月5日)
公開推薦采取組織推薦、干部群眾舉薦和個人自薦三種方式進行。
1.組織推薦。各單位黨組織根據推薦職位任職資格條件和要求,召開黨委(黨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推薦人選,并報送《河池市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組織推薦表》。
2.干部群眾舉薦。各級干部、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單獨向組織舉薦。干部群眾舉薦須填寫《河池市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干部群眾舉薦表》,介紹舉薦對象的有關情況并簽署真實姓名,不署名的為無效推薦。
3.個人自薦。符合條件的個人可向組織進行自薦。個人自薦須填寫《河池市公開推薦選拔領導干部個人自薦表》并署名。
組織推薦、干部群眾舉薦、個人自薦均直接向市競選辦推薦。組織推薦、干部群眾舉薦應征得被推薦人同意,每個職位只推薦1名人選,同一人選只推薦1個職位;一個人只能自薦1個職位。如同一人選被推薦到不同職位,由市競選辦根據具體情況從中確定一個推薦職位。
(三)資格審核(2011年7月26日-8月8日)
干部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的人選,由市競選辦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將人選名單反饋回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市競選辦對通過初審人選進行復核,確定資格審查合格人選。
(四)遴選考察對象(2011年8月中旬)
由有關領導干部和專家組成考評委員會,開展兩輪遴選。
(1)適崗評價。考評委員會成員對合格人選的相關材料進行適崗評價。對合格人選的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專業背景和三年工作表現及主要業績情況進行綜合研判,適崗評價滿分100分。每個職位根據得分高低,按1:5的比例確定競職答辯人選。沒有達到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2)競職答辯。市競選辦聘請相關專家根據每個職位的要求命制答辯題目。每位競職答辯人選答辯時間為15分鐘。實行“兩票”制評分,即由專家評委和其他評委進行評分,專家評委和其他評委按7:3的權重計算成績。根據得分高低,按每個職位1:3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并向社會公布。沒有達到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遴選過程由市紀委、市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員、市級“兩代表一委員”和群眾代表全程監督。
(五)考察與決定任用(2011年8月下旬)
1.組織考察。由市委組織部組織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并提交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決定。
2.差額票決。召開市委常委會議,由考察對象在會上作自我介紹。市委常委會成員按每個職位1:1的比例投票表決擬任職人選。
3.任前公示和辦理職任職手續。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后沒有發現影響任職問題的,辦理任職手續,并向社會公布各職位的任用結果。對任職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履行所擔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政治、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正式任用,對不勝任的人員,免去試用職務,按原職級另行安排適當工作。
為確保公開推薦質量,對確無合適人選的職位,可以空缺。
五、其他有關事項
公開推薦的起止時間為2011年7月25日至8月5日,公開推薦采用現場推薦與傳真、電子郵件推薦相結合的方法。現場接受推薦時間為上午8∶00—下午6∶00(周末不休息), 現場推薦報名地點:河池市江北東路市行政辦公中心二樓208號室;傳真和電子郵件推薦的需在公開推薦截止后2個工作日內報送原件。推薦表格可從河池先鋒網(http://www.gxhcxf.gov.cn)、河池網(http://www.hcwang.cn)下載或到推薦現場領取。
三種推薦方式均須提供如下材料:①推薦表;②被推薦人選三年工作表現及主要業績情況;③被推薦人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任現職和現級別文件、獎勵證書及推薦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復印件。
以上材料需報送一式三份,并用16k紙打印。被推薦人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證書、任現職和現級別文件、獎勵證書及推薦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須一并送市競選辦審核。在公開推薦時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以及在推薦過程中拉票,在考察中進行非組織活動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拔資格,已經提拔的責令辭職或者免職、降職。
未盡事宜可直接向市競選辦咨詢。
聯系電話:0778-2300598
傳真電話:0778-2307752
電子郵箱:hcjxb888@163.com
監督電話:0778-12380
本簡章由河池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河池市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7月25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