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公務員招錄考試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7-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云南省2011年公務員招考公告和前期通知的部署,現就德宏州2011年招錄公務員考試資格復審及面試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11年8月1日至2日兩天
上午08:00-11:30
下午14:30-18:00
(二)地點
德宏州公務員局(芒市大街107號原德宏州人事局)
(三)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為報考德宏州法檢系統崗位外的符合資格復審條件的考生,也是能夠登錄資格復審確認表打印界面的考生,具體人員名單請從德宏人事網(http://www.dhrs.yn.gov.cn)查看。
(四)考生須提供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資格復審確認表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進行復審,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因遺失而無法補辦的,需提供蓋有畢業學校學歷學位發放部門簽章的學歷、學位獲得證明,其余證明材料遺失可以補辦,故必須提供原件。2011年畢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暫未于資格復審前取得學歷或學位證明的,可以憑所在高校簽章的《2011年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公務員錄用考試報名推薦表》暫時代替學歷獲得證明,但若考試考察及體檢合格,必須在辦理錄用手續時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云南省的學歷認證地點為:云南省留學服務中心,電話:0871-5151676。
報考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崗位的人員,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公務員或參照管理人員在資格復審時除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外,還須提供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登記證明。其余已與招錄單位確立用人關系的報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本人人事關系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項目報考定向“四類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
在我州服務西部志愿者報考定向“四類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
對于我州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報考定向“四類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對在我州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的教師報考定向“四類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須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烈士子女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烈士間的關系);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民政部門認定并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及戶口證明(需證明與因公犧牲人員的關系)。
報考要求2009年以來未就業的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崗位的人員,需提供未就業證明。
務農人員報考允許從業2年以上工人、農民、村(社區)干部報考的崗位時,須由村委會開具身份證明。村(社區)干部須由鄉鎮(街道)黨委或政府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簽章確認身份。工人身份由所在單位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簽章確認身份。
報考公安類、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的考生先到德宏州公安局(芒市大街32號)二樓警官醫務室進行初檢,初檢合格人員持初檢合格證明到德宏州公務員局進行資格復審。
(五)審核原則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與招考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
(六)審核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在其提交的《資格復審確認表》上蓋章。《確認表》蓋章后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
(七)遞補
若遇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不符合的人員,該崗位所缺面試人員可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報考人員中按照崗位排名進行一次遞補,并在面試當天進行資格復審,面試當天若遞補人員的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不一致則取消該報考人員的面試資格并對剩余人員進行等額面試(如無人面試則取消該崗位);無法遞補的崗位等額開展面試,若崗位無人面試,則取消該崗位。
遞補人員名單于8月3、4日在德宏人事網(http://www.dhrs.yn.gov.cn)公布。
(八)民族確認。“崗位具體需要的民族名稱”填有“當地五種主體少數民族(傣族、景頗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或“景頗族”、“德昂族”、“阿昌族”的崗位,必須是德宏州的五種主體少數民族,凡非德宏州的傣族、景頗族、傈僳族、阿昌族、德昂族的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
(九)對“生源地或戶籍要求”填有“招考單位所在州(市)”的崗位僅限德宏州生源或戶籍在德宏州落戶滿二年以上(即2009年3月21日前落戶)的考生報考,部隊及交流干部子女除外。不在上述條件范圍內的考生資格復審不合格。
二、面試
(一)時間
2011年8月6日至9日,共4天。
上午8:00、下午13:00開始。
每位考生的具體面試時間請于2011年8月3、4日在德宏人事網(http://www.dhrs.yn.gov.cn)查詢。
(二)地點
中共德宏州委黨校(德宏州芒市南蚌路30號)
(三)面試方式
采用結構化面試。
面試的滿分為100分,2011年全省統一劃定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為60分。若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無法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則無論其筆試成績的高低,也無論是否等額進行的面試,均視為該報考者在該崗位的綜合成績不合格,不得參與該崗位后續的體檢和考察。
(四)面試的程序和要求
1、參加面試的考生必須按照《面試日程安排》規定的時間到中共德宏州委黨校報到。
2、應試人員將由引導員從報到地點順序引入候考室。應試人員面試當天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經審核單位簽章的資格復審確認表,由工作人員核對本人身份,并向應試人員宣布面試紀律、程序和其他有關注意事項,按報考部門和崗位抽簽,確定面試先后順序,并由考生在《考生抽簽表》簽名確認。等候面試過程中需暫時離開候考室的考生,須在工作人員的陪同下前往。面試開始后,考生佩戴代碼號由引導員引領到考場進行面試。
3、應試人員面試結束后,由工作人員帶離考試區域。
(五)面試注意事項
1、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時不得穿著有行業特征的工作制服,警官及司法警官院校畢業生不得著制式服裝。
2、應試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于當天上午7:30-8:00或下午12:30-13:00到達中共德宏州委黨校報到。上午8:00或下午13:00面試開始后仍未到達報到地點的應試人員,視為自動棄權,取消面試資格,不再進行遞補。
3、應試人員進入面試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的資料和通訊工具,必須交給工作人員保管。將通訊工具攜帶進入面試考場的,視為違規,取消面試資格。
4、應試人員進入考場只允許報本人抽簽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一經透露視為違規,在該考生最終面試成績中扣5分處理。
5、應試人員進入考試區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6、按照回避有關的規定,考生可向紀檢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7、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8、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禁止大聲喧嘩和吸煙。
9、違反規定的考生,視情節輕重,給予五年內禁考的處罰。
(六)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當天在面試現場公布。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 = (包含加分在內的筆試成績/3 + 最終面試成績)×0.5
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如果綜合成績并列,則先看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一致,再看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三、體檢和考察
普通崗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特殊崗位《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開展體檢工作。體檢在德宏州醫療集團進行并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
普通崗位公務員體檢時間:2011年8月10日上午7:30,特殊崗位公務員體檢時間:2011年8月11日上午7:30,參加體檢人員在德宏州醫療集團門診大樓前集中。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錄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若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據綜合成績的崗位排名依次順延該崗位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參加體檢和考察(體檢和考察各順延一次)。
四、公安、森林公安、司法警察的體能測試安排
按照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從2011年開始,實施新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同時予以廢止。公安、森林公安和司法警察類考生的體能測試由德宏州公務員局、德宏州公安局、德宏州森林公安局、德宏州勞教所統一組織實施,體能測試時間于2011年8月15日進行,地點另行通知。
五、錄用
(一)公示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德宏人事網(http://www.dhrs.yn.gov.cn)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節假日除外)。
(二)辦理錄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的要求,于2011年9月30日以前辦理完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由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召開黨組會議研究是否錄用。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德宏州公務員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不受理后續的舉報。為保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對匿名舉報的不予受理。
附:《德宏州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點擊下載)
中共德宏州委組織部 德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德宏州公務員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