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西安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來源:西安人事網發布時間:2011-07-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按照《2011年西安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的有關規定,7月14日-7月16日進行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復審時間和地點
7月14日-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在西安市衛生學校(西安市友誼東路463號,南稍門十字向東300米路北)進行資格復審。
三、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時間安排
7月14日上午,報考市委老干局、黨校、人大辦公廳、政協辦公廳、農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委、民委、國資委、國土局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7月14日下午,報考市民政局、環保局、建委、市政局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7月15日上午,報考市交通局、水務局、房管局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7月15日下午,報考市體育局、藥監局、審計局、安監局、文廣新局、文物局、園林局、質監局、總工會、科協、地方志、城改辦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7月16日上午,報考市衛生局第一醫院、第四醫院、第五醫院、第八醫院、第九醫院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7月16日下午,報考市衛生局中心醫院、中醫醫院、兒童醫院、紅會醫院、胸科醫院、精衛中心、衛生學校的考生進行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凡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按照《2011年西安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簡章》的規定,由本人持崗位所需有關證件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考生須持報名信息表和筆試準考證、身份證、戶口本或戶口遷移證、畢業證、學位證、畢業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介紹信和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件,尚未辦理畢業手續的應屆畢業生須出具學校的相關證明,已就業人員還須攜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單位公章)。
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考生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的相關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否則,后果自負。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考生對資格復審工作如有疑問,請速與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聯系。
聯系電話:029-86786870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