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湖南省公務員考試錄用考生湘潭考區體檢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7-14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湘潭考區已經進入體檢程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對象與體檢時間
1、體檢對象:以《2011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湘潭考區考生體檢名單》為準(見附件1)。
2、體檢時間:7月20日、21日兩天。
7月20日(72人,38男、34女):一般職位體檢。體檢對象包括民建湘潭市委、市委市政府接待處、市商務局、市審計局、市計生科教管理中心、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支隊、市體育局、市工傷保險管理服務局、市就業服務管理局、市社會救助工作管理局、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市環保局、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第三產業辦公室、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湘潭縣鄉鎮、韶山市司法局、湘鄉市鄉鎮等招考單位的考生。
7月21日(64人,45男、19女):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警察)、勞教警察(含護士)等職位體檢。體檢對象包括市公安局、市勞動教養管理所、韶山市公安局、湘潭縣森林公安局等招考單位的考生。
請體檢對象于當日早上6:30到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院(原湘潭市人事局)辦公樓(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241號)前坪集合,點名,核對準考證、身份證后,統一乘車前往體檢醫院。根據《〈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操作說明》,《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復檢和遞補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體檢標準
1、一般職位的體檢工作按國人部發〔2005〕1號、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發〔2010〕12號、人社部發〔2010〕19號實施。
2、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含特警、森林警察)、勞教警察(含護士)職位的體檢(含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社部發〔2010〕82號和人社部發〔2011〕48號實施。
為方便考生,我們對相關文件作了收集、整理,供考生參閱,詳情請見湘潭人事局網(網址:http://www.xtrsj.gov.cn/)。考生也可參閱其他官方網站。
三、體檢對象注意事項
1、體檢對象受檢前禁食8-12小時,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日不能吃早餐,抽取血樣后統一就餐;
2、體檢工作進行期間不得攜帶、使用手機等通訊工具;
3、體檢費用自理,檢前按醫院的標準交付;
4、攜帶筆試時的準考證和身份證,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
5、務必準時到達集合地點,無故缺席或遲到者,按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處理;
6、務必遵守體檢紀律(見附件2)。
四、咨詢電話
中共湘潭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0731—58583280;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0731—58524354。
附件:
2、體檢對象紀律要求(官方暫未提供下載)
中共湘潭市委組織部
湘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二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