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何事業單位招聘面試權下放?
來源:發布時間:2011-06-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近日,寧夏事業單位招聘面試已陸續開始。一些考生質疑,為何事業單位招聘面試不像公務員招考面試一樣,由自治區統一組織,面試考官全部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紀委、人社廳等單位隨機抽取。6月26日,自治區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負責人釋疑。
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管理模式、職位崗位設置、對人員素質要求等不同。公務員的主體人員是公共管理人員,事業單位的主體人員是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其中專業技術人員超過30個專業系列,一個系列又分高、中、初級。比如,公務員招考筆試采用同一張試卷,今年事業單位招聘筆試就出了31套卷子;公務員招考面試方式主要是結構化面試,事業單位招聘面試方式鼓勵用人單位除結構化面試外,可采取實際能力操作測試、試講等多種方式。
面試權下放給用人單位后,如何做到“放而不亂”?這位負責人介紹,放權不等于放棄公開招聘的原則和簡化陽光操作的程序。我區出臺事業單位面試的實施辦法,并規定面試基本規則、面試程序示意圖、面試考場平面圖、面試抽簽和通信工具管理辦法、面試考生違紀處理辦法、面試積分規則、考場記錄等26項規則和程序。此外,所有面試方案必須經過自治區人社廳審核備案,用人單位才能按審核備案同意后的方案組織面試,并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堅持統一規范的招聘條件、統一發布招聘計劃、統一規范招聘程序、統一公示擬聘人員、統一辦理聘用手續的“5個統一”,并要求同級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實施監督。我區還建立考生投訴快速處理機制,公布監督部門及監督舉報電話和信箱,對考生反映屬實的投訴,及時督促招聘單位改正。
從實際操作看,個別單位千方百計希望放權,但當放權后知道放權不等于放棄公開招聘的原則和簡化陽光操作的程序時,又上交權力。目前,我區已制止個別單位不規范的招聘行為,取消不符合要求考生的招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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