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6-03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襄陽市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
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湖北省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要求,現將襄陽市2011年度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資格審查定于6月8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6:00。
二、資格審查地點
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510房間。地址:襄陽市襄城區檀溪路62號,市圖書館對面,可乘坐6、8、21、25、29、801、511、512、533、537路車在市圖書館站下車。
三、資格審查對象
資格審查在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具體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附后。
四、資格審查方式
資格審查采取現場集中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黨群機關及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由市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審查;市直政府機關及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由招錄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縣(市區)政府機關及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和鄉鎮機關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資格審查。
五、有關要求
1、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工作證(原件)、畢業證、學位證、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可在考察時提供)、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職位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需出具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并復印一套)。
2、2011年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以上證件均需提供原件并復印一套)。
3、報考遴選選調生職位的選調生還須出具《選調生錄用審批表》及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工作經歷證明。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審定。
4、定向招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四項目”人員的職位,對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組織部組織處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5、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6、201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還需提供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7、報考1601001009職位的考生還需提供能證明英語語言能力的材料;
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請考生相互轉告。
聯系電話:市委組織部 0710—3511681轉8270
市人社局 0710—3605596
聯系人:朱艷云 李勇鋒
中共襄陽市委組織部 襄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