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總工會遴選選調生和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6-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省總工會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資格審查定于2011年6月2日--6月3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資格審查地點
湖北省總工會辦公樓三樓組織部辦公室。地址:武漢市武昌區紫陽路234號,可乘坐738、571、556、電4、電8路車在首義路站下車。
三、有關要求
1、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工作證(原件)、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可在考察時提供)、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職位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需出具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
2、2011年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3、報考遴選選調生職位的選調生還須出具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工作經歷證明。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經歷;
4、對報考“其他”類基層工作經歷滿兩年職位的考生,需要出具工作單位與其簽證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出具勞動合同的,應當出具工資關系、社會保險、醫療保險等能夠證明其勞動關系的證明。
5、對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6、對201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8、各職位考生提供所發表的文字材料;各職位考生提供能證明其調研能力的材料;
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請考生相互轉告。
聯系電話:027—88738033
聯系人:文晶
附:湖北省總工會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湖北省總工會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