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岡: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來源:發布時間:2011-06-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黃岡市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
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我市考錄公務員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加資格審查人員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市、州級機關總分不低于40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40分;縣市區、鄉鎮(街道)總分不低于35分,行政職業能力不低于35分),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審查的人選。(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詳見附表)
二、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及聯系方式
1、資格審查時間:資格審查定于2011年6月7日--6月9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資格審查地點: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考黃岡市直單位考生在5樓會議室,報考縣市區單位考生在6樓會議室)。地址:黃岡市黃州區西湖一路70號,可乘坐8路車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車;
3、聯系方式:0713-8128655,8128621,8128609。
三、有關要求
1、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工作證、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可在考察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職位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需出具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如單位證明、勞動聘用合同書、社保繳費清單、工資清單等相關證明),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
2、2011年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
3、報考遴選選調生職位的選調生還須出具《選調生錄用審批表》、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兩年及以上鄉鎮(街道)工作經歷證明。鄉鎮(街道)工作經歷必須是行政關系和實際工作都在鄉鎮(街道),不包括掛職和借用工作經歷;
4、定向招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四項目”人員的職位,對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組織部組織處出具的證明材料,參加“三支一扶”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5、以上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并復印一套,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有關公告執行。
凡放棄面試資格審查、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復審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參加我市面試資格審查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的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逾期未到達的,視為放棄本次的面試資格審查,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
請考生相互轉告。
附:黃岡市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黃 岡 市 委 組 織 部
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黃 岡 市 公 務 員 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