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稅系統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6-0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各位考生:
根據《湖北省2011年遴選選調生和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要求,現將省地稅系統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審查時間
資格審查定于2011年6月8日--6月9日,具體時間為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二、資格審查地點
湖北省地稅局辦公樓一樓大廳(泰華大廈)。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東湖路101號,可乘坐19路、530路、537路、540路、577路、581路、583路、601路、618路、64路、702路、723路、724路、805路、電車8路車在白鷺街路站下車,或乘坐108路、14路、411路、552路、578路、701路、709路、724路、802路、810路到水果湖站下車。
三、有關要求
1、在職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工作證、招考職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職位要求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需出具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上交一份復印件。
2、2011年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報名登記表》、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所在學校出示的能順利畢業的證明,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上述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并上交一份復印件。
3、定向招錄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四項目”人員的職位,屬于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的,要提供湖北省委組織部組織處出具的證明材料;屬于參加“三支一扶”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設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及復印件;屬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
注:地稅系統長陽縣0601006009職位、五峰縣0601006010職位、房縣0601007007職位,英山縣0601011012職位,利川市0601014001職位,建始縣0601014002職位,巴東縣0601014003職位,宣恩縣0601014004職位,鶴峰縣0601014005職位,恩施州城區0601014006職位,恩施市0601014007職位均屬于限招“四項目”人員,凡身份不符錯報上述職位的考生,將按規定予以取消面試資格。
4、對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5、對201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提供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不再另行通知;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同職位通過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請未進入資格審查的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請考生相互轉告。
聯系電話:02787328729,87328600,87328513
聯系人:羅 蓉 尹 松 劉貴修
附:湖北省地稅系統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湖北省地方稅務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