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5-2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現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4名,納入事業編制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根據連云港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連人〔2008〕50號)文件的規定,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條件(見附表)
二、報名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
2.報名時間及地點:2011年5月26日 -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在連云港市人才市場(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東路22號)報名。
2011年5月28-5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在連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809房間—政治處(新浦區海昌北路28號)報名。
3.聯系人:葉海兵、張波 聯系電話:85529606。
4.報名費: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對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免收報名費用。報名時,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扶貧工作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達不到1:3的,核減招聘崗位數,直至不予開考。
三、考試
考試形式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滿分100分,不設合格線。筆試范圍:公共基礎知識部分占50分,考試范圍參照《2011年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公共基礎知識部分,不指定復習用書;專業知識部分占50分,法律專業(民法、行政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合同法等相關知識)。建筑工程管理專業(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建筑施工規范、工程概預算、建筑電氣相關知識、房屋安全鑒定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等)。中文、文秘專業(中文基礎知識、申論等)計算機專業(計算機網絡管理、硬件維護、計算機相關知識等)。
筆試時間:2011年6月4日(星期六)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根據各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面試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專業技術資格證等材料(均為原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未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成績為百分制,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達到1:3的不設合格線;不足1:3的,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總分合成=筆試×50%+面試×50%(總成績若出現并列,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
四、體檢和考核
體檢標準按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對體檢合格者組織實施考核。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
五、聘用辦法
被聘用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檔案由市人才中心實行人事代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辦理轉正手續,不合格者解除工作關系,個人自主擇業。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連云港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會同用人單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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