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造假五年不得報考
來源:西部網發布時間:2011-04-1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陜廣新聞FM101.8 記者 張卓琳)近期,有考生在省直機關網站上反映有人宣揚可以找人替考公務員。省公務員局表示我省將加大力度,嚴厲打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以確保公務員考試公平、公正。一旦發現造假行為,將取消造假者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這位考生說,據他了解,現在,社會上有一些人宣揚可以做假證假,找人替考公務員。對此,省公務員局作出了專門解釋:根據《陜西省考試錄用公務員辦法》等規定,從這次招考開始,我省將加大力度,嚴厲打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以確保公務員考試公平、公正。
省公務員局相關人員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考生網上報名必須誠信,要對自己填報信息負責。同時,對考生的學歷認定也有規定程序和統一標準。在參加考試時,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報考人員如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經查證后,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取消本次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對考試組織人員失職、瀆職,或徇私舞弊等行為,也將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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