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報考政策指南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3-22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報考政策指南已經發布,詳見下文:
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報考政策指南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務員局《關于印發<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經研究,現就2011年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政策解答如下: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和《2011年度天津市公開招考公務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錄過程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服務年限未滿5年(含試用期)且所在單位不同意報考的;
(8)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9)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所報考職位如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3、今年我市首次面向優秀村干部考試錄用公務員,對村干部報考條件有何規定?
報考者一般應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第十六條規定的資格條件;
(2)定向招考職位所在區(縣)內任現職滿3年以上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
(3)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4)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對少數特別優秀的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學歷可放寬到中專、高中,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村干部在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4、201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5、雙學位報考人員專業資格條件如何認定?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本人畢業證書上標注的專業為準,其中,報考人員具有雙學位的,其輔修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資格條件一致的,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6、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7、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8、2009年、201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9、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區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0、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1、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2、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相關規定,公務員招考年齡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公務員招考報名工作第一日。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3月28日至1993年3月28日期間出生)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優秀村干部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13、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 “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參加上述三個項目的人員報考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聘任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要提供市委組織部頒發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大學生要提供“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蓋章)原件和復印件。以上材料在面試前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