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務員省考報名前要看準資格要求
來源:羊城晚報訊 發布時間:2011-03-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考省直公務員什么才算“基層經驗”?應屆生學歷學位時間如何算?廣東省1.1萬個公務員崗位考試招錄報名工作將于本月11日至15日開始,就眾多考生常見的咨詢熱點,羊城晚報記者9日采訪了省人社部門有關專家。
“基層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
本次招考,有多個職位明確要求“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歷。何為基層工作經歷?據介紹,基層工作經歷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據介紹,在校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及勤工助學等工作,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生,以應屆身份報考。
對于參加過“三支一扶”計劃的考生,報考公務員可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的優惠。在認定方面,有關專家表示,凡參加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工作”、“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報考時應提供相應服務證書,并在復審和面試時提交給相關機構。對于以上四類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當年,可報考招考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職位,也可報考招考對象為社會人員的職位。
委培生原則不得報考
學歷等資格的認定也很重要,有關專家提醒,2011年畢業的報考人員,須于201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中,定向生只限報考定向地區職位,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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