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公告深度解讀
來源:發布時間:2011-03-0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隨著各地省考和聯考的推進,云南省出臺了《云南省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與去年相比,2011年公告變化較多,規則更趨具體化和嚴格化,這預示著云南公務員考試邁上一個新臺階。專家深入解讀公告內容,并結合多年來對公務員公告和政策的研究經驗對本次報考予以指導,幫助考生邁出成功的第一步。
1.年齡限制條件放寬,部分人員報考特定崗位時可放寬到40周歲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2011年普通高校畢業且非在職的碩士及博士研究生報考共青團部門和人民警察以外的其他崗位時,年齡限制放寬到40周歲。各類崗位的年齡限制及報考流程請閱官方網站公布的《報考指南》。
2.招錄對象的基本條件遵循公務員法,個別規定予以取消
本次招錄對象的基本條件為符合公務員法第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人員。
另外,去年公告規定: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且報考司法工作崗位的,除崗位設置條件另有規定外,可不受專業限制。今年取消此規定。
3.各級機關公務員預報名,限制條件增高
去年公告規定:確定為2010年度全國范圍內公務員招錄的擬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2006年以來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各級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滿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不得參加報名。
今年限制條件擴大為:確定為2011年度全國范圍內公務員招錄的擬錄用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2007年以來辭職、辭退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各級機關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未滿在機關最低服務年限自行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這是云南省公務員考試首次將主動辭職的各級機關公務員列入不得參與報名的行列。
4.規定基層工作經歷和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判定標準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或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是指報考人員為近三年來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項目人員。
5.需參加人工審核的考生范圍擴大
今年審核方式繼續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結合的方式進行,計算機系統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來確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所學專業”欄選擇“其他…”、報考法檢系統免筆試崗位或報考標注為人工審核崗位的考生會提交招錄單位進行人工審核。
6.兩類人群可免報名費用
、俜z系統根據相關規定免筆試崗位的報名人員不參加筆試,不繳納報名費用。
②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不繳納報名費用。免除考試費用人員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3月24日至3月25日憑相關證明材料在全省任意一個州市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中心提交減免報名費用的證明。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若報考人員無法現場提交證明,也可以在3月22日至3月24日通過特快專遞,將上述材料寄至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郵編650031,地址:昆明市五華區潘家灣44號(園林大廈3樓)。
7.“崗位裁減”取消調劑環節
2010年規定:報名人數與計劃錄用數原則上須達到3:1方能開考。對達不到3:1比例的緊缺專業技術人員,經省委組織部批準,可按2:1比例開考。其他不足報名比例的崗位可由州(市)委組織部商州(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及考生本人調劑報名。2011年則采取“崗位裁減”新方式,即“除限制公安專業、小語種及8個人口較少民族報考的崗位外,其余限制到具體專業的崗位,若交費人數未到計劃錄用數的3倍,崗位招考計劃將被裁減,并退還報考被取消崗位的報考人員的報名費用。”這就意味著如果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的比例,崗位使報名的風險性加大。
8.筆試科目依崗位而定,新增類別
2011年筆試科目變化較大,由原先2010年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統考,《法律專業知識》區分AB卷”變為“報考法檢系統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及《法律專業知識》兩科;報考其余部門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生報考的崗位不同,筆試科目也有所不同。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滿分200分,《法律專業知識》和《申論》滿分均為100分。各級公安(森林公安)部門不再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測試。
9.可享受筆試加分政策的人員驟減
2011年有筆試加分資格的人員只有兩類: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對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報考人民警察的崗位時,筆試成績加3分。一改2010年的加分政策,“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的大學生、“三支一扶”大學生、“特崗教師”等都不再有加分資格。
10.確定筆試分數線的部門有所變化
2011年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部門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檢察院”變為“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且由研究最終確定”。
11.法檢系統單獨公布確定面試人員的辦法
2011年新規定:法檢系統招錄工作人員確定面試人員的辦法另行通知。這說明法檢系統確定面試人員的辦法將與其他崗位不同,報考此類職位的考生可提前與招錄單位聯系,多方了解信息。
12.筆試后的崗位調劑采用網上調劑“兩個階段”進行
調劑采取網上調劑的方式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崗位調劑工作分為兩個階段進行,2011年6月25日8:00至6月26日24:00,是報考人員申請調劑崗位階段,筆試達到最低控制線但未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可參與調劑(已進入面試的人員不參與調劑);6月27日8:00至6月28日24:00,是調劑資格審核階段(同報名資格審核),審核單位將對參與本崗位調劑的考生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根據面試缺額數進行資格審核,審核至補足面試缺額為止(調劑報名數未達缺額數的崗位,可以等額開展面試)。申請調劑且滿足調劑崗位招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其報考崗位將被更改為申請的崗位。
進入面試的考生信息將上網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崗位調劑網站為報名網站(www.ynrsksw.cn)。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人員的準考證號及崗位代碼將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ynhrss.gov.cn)和云南省公務員局網站(http://gwyj.ynhrss.gov.cn)統一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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