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單證員考試買賣合同的履行資料(二)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2-14 14:44:39
為了方便大家更好的復習,參加2011年單證員考試,育路教育網特收集匯總了單證員考試買賣合同的履行的輔導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順利通過單證員考試!
(二)證
(1)催證
如果在出口合同中買賣雙方約定采用信用證方式,買方應嚴格按照合同的規定按開立信用證,這是賣方履約的前提。但在實際業務中,有時國外進口商在市場發生變化或資金發生短缺的情況時,往往會拖延開證。對此,我們應催促對方迅速辦理開證手續。特別是大宗商品交易或買方要求而特制的商品交易,更應結合備貨情況及時進行催證。必要時,也可請我駐外機構或中國銀行協助代為催證。
(2)審證
信用證是一種銀行信用的保證文件,依據合同開立,信用證內容應該是與合同條款一致的。但在實踐中,由于種種因素,如工作的疏忽、電文傳遞的錯誤、貿易習慣的不同、市場行情的變化或進口商有意用開證的主動權加列有利于他方利益的條款等,往往會出現開立的信用證條款與合同規定不符。為確保收匯安全和合同順利執行,防止導致經濟上和政治上對我不應有的損失,我們應該在國家對外政策的指導下,對不同國家、不同地區以及不同銀行的來證,依據合同進行認真的核對與審查。
在實際業務中,銀行和進出口公司共同承擔審證任務。其中,銀行著重審核開證行的政治背景、資信能力、付款責任和索匯路線等方面的內容:
a. 政治背景的審查:來證國家必須是與我國有經濟往來的國家和地區,應拒絕接受與我國無往來關系的國家和地區的來證。
來證各項內容應符合我國方針政策,不得有歧視性內容,否則應根據不同情況向開證行交涉。
b. 開證銀行資信的審查:為了保證安全收匯,對開證行所在國家的政經濟狀況、開證行的資信、經營作風等必須進行審查,對于資信不佳的銀行,應酌情采取適當措施。
c. 對信用證的真實性、開證行付款責任和索匯路線的審查:來證應標明“不可撤銷”的字樣。同時要證內載有開證保證付款的文句。
進出口公司審核的重點在信用證的性質和內容:
d. 對信用證金額與貨幣的審查:信用證金額應以合同金額相一致。如合同訂有溢短裝條款,信用證金額應包括溢短部分的金額。信用證金額中單價與總值要填寫正確,大、小寫并用。來證所采用的貨幣應與合同規定相一致。如來自與我國訂有支付協定的國家,使用貨幣應與支付協定規定相符。
e. 對商品的品質、規格、數量、包裝等條款的審查:證中有關商品貨名、規格、數量包裝、單價等項內容必須和合同規定相符,特別是要注意有無另外的特殊條款,應結合合同內容認真研究,做出能否接受、或是否修改的決策。
f. 對信用證規定的裝運期、有效期和到期地點的審查:裝運期必須與合同規定一致,如國外來證晚,無法按期裝運,應及時電請國外買方延展裝期限。信用證有效期一般應與裝運期有一定的合理間隔,以便在裝運貨物后有足夠時間辦理制單結匯工作。關于信用證的到期地點,通常要求在中國境內到期,如信用證將到期地點規定在國外,或國外銀行的柜臺等,我們不易掌握國外銀行收到單據的確切日期,這不僅影響收匯時間,而且容易引糾紛,故一般不宜接受。
例:關于信用證中“Date and place of expiry”,說法正確的是( )(2008年6月)
A.表明該證的到期日期和到期地點
B.信用證的到期地點可以在開證行所在地,也可以在受益人所在地
C.可以推算出信用證的開證日期
D.如果是在開證行所在地,出口審單人員一定要把握好交單時間和郵程,防止信用證失效
答案:ABD
g. 對單據的審查:對于來證中要求提供的單據種類和份數及填制方法等,要進行仔細審核,如發現有不正常的規定,例如要求商業發票或產地證明須由國外第三者簽證以及提單上的目的港后面加上指定碼頭等字樣,都應慎重對待。
h. 對其他特殊條款的審查:審證時,除對上述內容進行仔細審核外,有時信用證內加列許多特殊條款 (SPECIAL CONDITION),如指定船籍、船齡等條款,或不準在某個港口轉船等,一般不應輕易接受,但若對我無關緊要,尚且也可辦到,則也可酌情靈活掌握。
例:(2005年試題)
以下不屬于出口商審證的內容的是( D )
A.信用證與合同的一致性 B.信用證條款的可接受性
C.價格條件的完整性 D.開證銀行的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