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單證員考試結算票據-匯票資料(二)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fā)布時間:2011-02-14 14:3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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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出票日期
我國票據法規(guī)定,匯票應該記載出票日期,其作用有三:
a 決定票據的有效期。
b 決定付款到期日
c 判定出票人的行為能力
7、付款到期日
我國《票據法》規(guī)定:匯票上記載付款日期應當清楚、明確;未記載付款日期的視為見票即付。
1)匯票付款日期的記載形式主要有五種:
a 見票即付:at sight
b 定日付款:on Nov.15,2003 于2003年11月15日付款。
c 出票日后定期付款at 30 days after date of the draft 出票日期后30天付款
d 見票日后定期付款:at 30 days after sight,見票后30天付款
e 運輸單據出單日期后定期付款:at 30 days after date of B/L提單簽發(fā)后30天付款。
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條件下,( )的遠期匯票對收款人最為有利(2005年6月)
A.出票后30天付款
B.提單簽發(fā)日后30天付款
C.見票后30天付款
D.貨到目的港后30天付款
答案:B
2)計算到期日的方法:
a算尾不算頭 :例如,見票日為3月15日,付款期限為見票日后30,則應從3月16起算30天,到期日為4月14日。(當天不算)
b “月”為日歷月,以月為單位計算付款期限的,指日歷上的月份,不考慮每月的具體天數,若到期月無相同日,則以該月最后一天為到期日。例如,見票日為1月31,見票后1個月、2個月、3個月付款,到期日分別為2月28日、3月31日、4月30日。
c 假日順延
8、出票地點和付款地點
我國《票據法》未將出票地點和付款地點作為必要項目,匯票上未記載出票地點的,出票人的營業(yè)場所、住所或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9、 出票人簽章
我國《票據法》規(guī)定,匯票上必須有出票人的簽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匯票上必須記載的事項包括( )(2007年6月)
A. 確定的金額
B. 出票日期
C. 付款人姓名
D. 匯票編號
E. 付款項目
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