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上海公務員考務費減免政策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2-11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報考人員憑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知書”(復印件),外省市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并選擇申請“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后,憑本人注冊編號,于2月16日下午14:00-16:30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瑞金南路438號,近斜土路)辦理減免手續。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