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昌海關公務員考錄面試人員寄送材料的通知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1-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有關規定,我關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確定了2011年公務員錄用面試人員,育路教育網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遞交材料清單
參加面試考生,請務必于1月30日前將下列材料郵寄(最好以特快專遞方式)或面交至南昌海關人教處(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中大道100號,郵編:330009)。
1、身份證復印件;
2、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3、學生證復印件;
4、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5、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延緩派遣畢業生提供);
6、英語等級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的,請書面注明能取得的時間);
7、報名推薦表復印件(應屆畢業生);
8、報名登記表復印件(貼照片)
9、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6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及職位代碼;
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由該職位其他考生按成績順序遞補。
二、相關注意事項;
1、郵寄時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
2、考生參加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第一項“寄送材料清單”中所列復印件材料的相應原件。
3、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4、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可從公務員網站下載)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有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一項(9)的要求。
5、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三、請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能夠及時聯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四、郵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沿江中大道100號
收件人:南昌海關人教處
郵政編碼:330009
郵寄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
交寄材料概不退還。
咨詢電話:0791-6307134
南昌海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