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2011年海關公務員考錄面試人員寄送材料的公告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1-2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國家公務員局網站已公布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人選名單。參加蘭州海關面試的考生需寄送有關材料,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考生于2011年2月2日前(以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關:
1.身份證復印件;
2.戶口本(戶口登記卡)首頁、本人頁復印件;
3.學生證復印件;
4.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5.報名推薦表復印件,如因學校放假原因無法蓋章可用就業推薦表替代;
6.報名登記表(貼照片)要求準確、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未按要求填寫的,視為資料不全;
7.已取得的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應與本人報名時提供的有關信息相符);
8.近期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3張,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時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注明姓名、報考職位;
9.近期5寸或7寸全身生活彩照2張;
10.其它需要向蘭州海關說明的情況。
二、相關注意事項:
1.材料郵寄地址:蘭州市安寧區銀安路9號蘭州海關人教處,郵編730070。請在信封上注明“公務員面試材料”。未按時寄送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2.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3.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可從公務員局網站下載)應在規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符合本通知第一項的要求。
4.面試報到時,均須攜帶本通知上述所列復印件的相應原件(已郵寄原件的除外)。
5.請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能夠及時聯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動,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否則后果自負。
6.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三、請各位考生務必注意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中國海關考錄網發布的后續通知。
聯系人:丑永剛;聯系電話:0931-7705122
蘭州海關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責任編輯:育路編輯 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