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際商務單證員考試:繕制輔導3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1-01-26 09: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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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發票是出口商向進口方提供的一種所供貨物及其價格的清單。它是各種出口票據的核心單據。制作發票應注意以下幾點:
1.發票要與信用證或合同相符;
在采取信用證付款方式時,發票描述要與信用證規定嚴格相符,特別是名稱,規格,數量,單價,包裝等,不能有任何遺漏或多或差異。如果是托收方式,發票制作應按合同要求和實際裝運填列。
2.發貨人要填寫正確;除非信用證另有規定,收貨人均應填寫申請人。如屬于托收方式,則收貨人一般為合同買方。
3.信用證上列明的特別要求要注明;如果信用證上規定在發票上注明包括運輸船名,貨物原產地,信用證號,進口許可證號以及其它證實條款,比如“非議付單據快遞條款”“傳真副本單據”等等,均應照辦。
4.對傭金,折扣等用詞要正確;如果信用證或合同規定的單價含有“傭金”,發票決不可以“折扣”代替。如果信用證規定為“現金折扣”則也不能只寫“折扣”或“貿易折扣”。總之,此類項目一個字不能錯也不能省。
5.發票金額不能超過信用證允許金額;
6.注意發票與其他單據表面有關內容一致;
7.必須正式簽字生效;
8.“有錯當查”和“證實發票”;為了在發生錯誤或遺漏時可以更正或更換,有的要求在發票下端注明:E.&.O.E (有錯當查)字樣。另外,有些國家的進口商按國家的法令和商業習慣,要求在發票上加注:“證明所列內容真實無誤”字樣或“貨款已收訖”字樣,一般情況下都可以照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