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國家公務員部分行測常識考點一
來源:育路教育網發布時間:2010-11-2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01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筆試將于12月5日進行,考生復習已進入最后倒計時階段。在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中,常識部分考查呈現出點多、面廣的特點,往往令廣大考生束手無策。經過了長時間的備考,相信考生對常識部分也有了一定的積累,在這最后的關鍵時刻,專家對國家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部分經常考到的、比較重要的常識點進行了一次梳理,幫助考生理順思路,加深印象,育路教育網幫助各位考生順利攻克常識題,在考場上做到“手中有糧,考試不慌。”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并指定機構(以下統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職責是:
(一)具體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二)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三)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四)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五)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的其他職責。
育路教育網預祝參加2011年公務員考試的考生一切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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