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公務員考試行測常識判斷備考知識點四
來源:發布時間:2010-11-08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27)----國家公務員考核制度
1.原則:客觀公正的原則、民主公開的原則、注重實績的原則、 依法考核的原則
2.內容:德、勤、能、績
3.標準:劃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
4.方法:平時考核+年度考核
5.程序:準備、進行考核、反饋與運用考核的結果
6.考核結果的使用:
a.連續三年被確定為優秀或連續五年稱職以上的,在本職務級別內晉升一級。
b.連續二年優秀或連續三年稱職以上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
7.有關規定:
a.受黨內警告處分的:當年不得被評優秀
b.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的:不稱職或不確定等次
c.受留黨察看處分的:當年:不稱職
d.受開除黨籍處分的:當年:不稱職
第二、第三年: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
28)----國家公務員獎勵制度
1.原則:a.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為主的原則
b.公平合理,獎不虛施的原則
c.獎勵及時、注重時效的原則
2.種類:嘉獎、記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榮譽稱號
3.程序:評定、審批、實施
4.權限:嘉獎、記三等功:縣級以上政府批準
二等功:地級以上政府批準
一等功:省、直轄市以上
榮譽稱號:國務院
29)----國家公務員紀律與行政處分制度
1.種類: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說明:
(1)沒有"降職"是因為,"降職"是由于不稱職,而不是由于受處分
(2)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級別;若受的是警告,年度考核定為"稱職"還可以按時晉升工資檔次。
2.解除公務員行政處分的期限:
警告:自決定之日起滿 半年
記過、記大過、降級:滿一年
撤職:滿二年
注:提前解除期限不得超過原行政處分解除期限的一半。
30)----國家公務員培訓交流回避制度
1.培訓的類型:
a.新錄用人員的培訓
b.晉升領導職務的任職培訓
c.專門業務培訓
d.更新知識培訓
注:每人每年參加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7天。
2.交流制度:四種形式:調任、轉任、輪換、掛職鍛煉
3.回避的類型:任職回避、公務回避、地區回避
注:一般由職務較低的一方回避。
31)----工資保險福利制度
1.工資構成:職務工資+級別+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地區津貼+崗位津貼 注:前四項為工資的基本形式。
后二項目為補充形式。
2.保險制度:生育、養老、疾病、傷殘、死亡保險
32)----國家公務員辭職辭退退休制度
1.辭職條件:a.本人愿意并提出申請、b.滿最低服務年限(三至五年)、c.正在接受審查的不得辭職
說明:(1)辭職后,不得重新錄用
(2)二年內到與原機關有隸屬關系的企業或事業單位任職,須經原任免機關批準
2.辭退條件:a.連續二年不稱職、b.不勝任現職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c.曠工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d.其他
3.退休條件:
a.男年滿60歲 b.女年滿55歲 c.喪失工作能力的
4.提前退休條件
a.男55女50+工作年限滿20
b.或工作年限滿30
33)----國家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
注:申訴、控告只能向國家行政機關提出。因為它們不屬于行政訴訟的范圍,屬于內部行政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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