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加考將于10月23日至24日舉行。為方便考生順利赴考,圓滿完成考試,市招考辦就考試注意事項和考試紀律向廣大考生發出特別提示。 熟悉考點和路線 考前,考生應到助學單位或報名地點領取考試考點考場信息通知條,或登錄沈陽招生考試網,查詢本次考試科目、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考生在考試前一天(10月22日)到本人參加考試的考點學校詳細了解考點學校所在地點、考場位置(不得進入考場)、行車路線、乘車時間等情況,避免當天走錯考點考場、耽誤考試時間。 帶齊證件和用品 考生赴考時攜帶藍色或黑色碳素筆、鋼筆、圓珠筆等考試用具。不得同時使用兩種顏色的筆或兩種筆跡答題。有計算要求的科目可使用不帶程序和信息儲存功能的計算器,但“高等數學”科目不允許使用計算器,除此以外禁止攜帶任何電子產品進入考場(如手機、尋呼機、對講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耳麥、錄放音機、電子詞典、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等電子設備和書籍等物品不得帶入考場,不得穿著國家機關統一發放的制服參加考試,盡量不穿著有金屬的衣物和佩帶金屬飾品。 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參加考試。考前,考生如丟失準考證,請提前到報名所在的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臨時準考證。使用臨時準考證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同時攜帶居民身份證。 自覺安檢進考場 每科目開考前30分鐘,考生存放物品后,在考場外排隊接受監考教師使用手柄式金屬探測器進行安全檢查,合格后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如發現可疑物品,應主動向監考教師出示或說明,否則因此耽誤考試時間,由考生本人負責。考前20分鐘,接受指紋采集后,考生不得離開考場。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 誠信考試不違紀 考試時,應自覺遵守考試規定和考試紀律,誠信應考。此次考試,我市將繼續使用聯網監控系統對考點、考場進行市、區、校三級聯網監控,并全程錄像,考后,省、市、區招考部門將對監控錄像進行回放審查。繼續在所有考場使用移動通信信號屏蔽器,對手機、對講機等電子信號進行屏蔽,堅決杜絕利用無線通訊設備進行作弊行為。對違紀、作弊考生,招考部門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遼寧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記牢“考試一號通” 考試期間,如遇找不到考點學校、記不清考試時間、不清楚某種物品是否屬于不允許帶入考場的規定以外的物品等考試應急求助事件,可速撥打我市“考試一號通”電話96789,市招考辦的工作人員將直接為您提供應急服務。 嚴管考點外環境 各考點學校與公安部門聯動,對考點周邊環境進行巡查,對考點學校外考試環境進行重點檢查,嚴防考場外利用通訊設備作弊干擾考點內考試秩序的行為。 方便監督和投訴 考試期間,市、區招考委將選派巡視員、監察員和市招生考試監督員對考試進行巡查。全市各考點、考場內統一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市招考辦專門設立考風考紀監督舉報電話:22700621,沈陽招生考試網同時開通“招考工作投訴信箱”和“招考工作監督投訴”專欄,考生可通過上述途徑對考試進行監督舉報投訴。 特別說明: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育路教育網所提供的信息僅供參考,敬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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