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秋季擬錄用公務員3854名 19日起網上報名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8-19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18日,省委組織部、省公務員局聯合出臺了我省2010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方案。全省共計劃錄用公務員3854名,19日8時起至8月28日24時止,符合條件者可登錄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www.fjkl.gov.cn)報名。
18至35周歲者 方可報名
本次招考職位為我省各級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和工商聯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機關和事業單位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工作人員。
報考者須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4年9月18日至1992年9月18日期間出生);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所有報考者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0年9月18日前取得;2010年8月19日前的常住戶口在我省的報考者,福建省內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0年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本省報考者;鄉鎮招考范圍若限在“本設區市”的,按以上原則類推確認考生條件;具備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 不能報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服務期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在職公務員,應征得所在機關同意方可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招考職位的招考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該職位不開考,該職位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
不少職位要求 有基層工作經歷
記者了解到,此次招考不少職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有要求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各類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
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者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時間,不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者在入學前如有相關工作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執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0年9月18日為截止日期。
符合條件可報 “專門職位”
招考職位中注明“專門職位”是專門面向參加省和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欠發達地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并于2010年9月18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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