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湖南面試必備社會篇:重大政策精要
來源:網絡 發布時間:2010-07-15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社會篇
一、和諧社會
努力使全體人民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推動建設和諧社會。——十七大報告
(一)和諧社會概述
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屆六中全會做出《中共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局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適應了我國改革發展進入關鍵時期的客觀要求,體現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
(二)和諧社會的本質
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
(三)和諧社會的特點與表現
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應該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具體表現為農村與城市和諧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人與社會和諧發展,社會與經濟和諧發展,政治與經濟和諧發展,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和諧發展。
(四)和諧社會的內涵
第一,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
第二,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斗的目標。
第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中國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目標,也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保障。構建和諧社會是科學發展觀的核心內容,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最終歸宿。
(五)如何構建和諧社會
第一,處理好階級、階層的關系。
第二,從解決城鄉二元結構入手優化社會結構。
第三,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
第四,用制度創新構建和諧社會。
第五,管理的重心轉向社會管理。
二、住房保障
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采取更加積極有效的政策措施,穩定市場信心和預期,穩定房地產投資,推動房地產業平穩有序發展。——2009年政府工作報告
(一)住房保障制度概述
依靠市場配置住房資源,并不等于說人人都只能依靠自己的收入買房子住,也不等于說人人都只能靠市場化競爭、自主分散決策來獲取住房。從我國實際情況看,住房保障制度包括四個基本方面。
第一,住房公積金制度。
第二,針對低收入群體的半市場化方式的保障制度。
第三,針對困難群體的非市場化保障方式。
第四,針對特困群體的救濟方式。
(二)解決住房難的措施
一要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設,增加房源供給,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的建設和管理,積極解決城市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同時,要積極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
二要增加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建立多渠道投融資機制,通過多種途徑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解決住房問題。合理調整城市土地供給結構,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
三要綜合運用稅收、信貸、土地等手段,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增加住房有效供給,抑制不合理需求,防止房價過快上漲。
四要加強市場監管,嚴格房地產企業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依法查處閑置囤積土地、房源和炒地炒房行為。同時,要加強農村住房建設規劃和管理,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群眾住房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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